楚江新材(002171) -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月1日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调至“营业成本”[1] 会计估计变更 - 2025年1月1日起细化调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4] - 铜基材料业务0 - 6个月应收款项变更后计提比例为0.50%[4] - 铜基材料业务7 - 12个月应收款项变更后计提比例为2%[4] - 军工碳材料业务1年以内应收款项变更后计提比例为5.00%[5] 变更影响 - 假设运用在2024年度,将增加归母净利润2535.55万元[6] - 影响金额不超近一年净利润和近一期净资产的50%[6] - 不会对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3][6][7][9][10] 决策情况 - 2025年3月15日通过变更议案[1] - 审计、董事、监事会均同意变更[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