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000099) - 金融服务协议
合作主体 - 甲方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均受中国中信集团实际控制[2] - 甲方是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依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4][15] 业务条款 - 甲方在乙方存款利率参考央行基准,贷款等利率参考LPR,结算费用有优惠[5][6][8] - 甲方在乙方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20亿,乙方综合授信余额最高10亿[10][11] 双方义务 - 甲方确保合规经营,乙方按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资料真实[12][13] - 乙方特定情形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亏损超规定需通知[13] 其他条款 - 协议经双方签章、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19] - 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及费用,双方对协议信息保密[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