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根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常年法律服务协议》的约定及受本所指 派,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