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001333)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 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对光华股份 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光华股份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内部审计人 l 员、高管人员沟通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