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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688428) - 港股公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688428诺诚健华(688428)2025-03-27 20:13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根据董事会决议成立[1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14]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14]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一位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最少每年举行一次,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交全体董事[14] - 成员须申报个人财务利益及潜在利益冲突,有相关利益者不得参与讨论或投票[16] - 获董事会授权可在职权范围内调查,可向雇员索取资料[17] - 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18] - 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若不能出席须安排他人出席并回应股东提问[1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提出董事委任等建议[20] - 就制订执行及非执行董事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2] 其他相关事项 - 审核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人选需征询有关委员会主席意见[24] - 非执行董事指定任期届满后重新委任需考虑多方面因素[24] - 决定年龄达70岁的董事是否继续任职[24] - 股东重选董事需考虑多方面因素[24] - 处理与董事继续任职有关的任何事宜[24] - 可委任董事担任执行职务或其他职务[24] - 完整会议记录由正式委任秘书保存并供董事查阅[24] - 会议记录需详细记录考虑事项及决定[24]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建议[24] - 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相关网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