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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清科研究中心·2025-03-27 20:27

政府投资基金现状 - 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国累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2126只,已认缴规模约7.40万亿元;剔除PPP基金后,产业类和创投类引导基金有1975只,已认缴规模约6.15万亿元[1] - 截至2024年上半年,国内创投类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数量和认缴规模仅为产业类政府引导基金的2/5和1/7[4] 《指导意见》亮点 - 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义,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提出两类基金定位与功能[3][4] - 严控政府投资基金新设数量,明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创业投资类基金给予更多利好政策[5] 统筹管理举措 - 明确国家级和地方基金定位,强调联动机制,提出避免基金同质化的三大举措[6][7] 市场化运作措施 - 明确基金管理架构和分工,营造创新氛围,提出投资管理方式和放宽限制的举措[8][9] 退出机制建设 - 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退出管理体系化、市场化,明确退出政策指引和方式,落实平等对待要求[10] 监管职责分工 - 明确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及分工,要求构建“1+N”制度体系[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