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素华)
恒生电子恒生电子(SH:600570)2025-03-28 20:1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在恒生电子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已核实并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