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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方(603395)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395红四方(603395)2025-04-02 20:46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盐安徽红四 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 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鲍冉、阮翰林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4 月 2 日 14:30 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 勇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