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并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1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