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00214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仁杰)
(李仁杰)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 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仁杰,男,1955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 行福建省分行计划处处长,香港江南财务公司执行董事,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行长、总行副行 长、董事、行长,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