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宇通客车宇通客车(SH:600066)2025-04-11 17: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临时提案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地点 - 拟出席会议持有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异议,可变更地点召开股东会[15]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百分之三十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7]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执行新规定[3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