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300337) -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管理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须经深交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合格,由董事会委任[3] - 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和江苏证监局备案[10]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2] - 履职不能时间不同,授权代行职责方式不同[13] - 董事会应在秘书辞职或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会议与报告披露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至少保存十年[19] - 股东大会召开前需通知股东并公告[21] - 按规定时间公告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24] 重大事件界定 - 订立合同或担保事项达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属重大事件[25] - 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属重大事件[25] - 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辞职或变动属重大事件[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6]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需完整、合规[28][2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及时出席深交所约见,促使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31] - 联络信息变化及时通知深交所,公司异常主动沟通[31] - 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深交所要求事项[31] - 保障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畅通和具备上网设备[3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