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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03519立霸股份(603519)2025-04-17 18:46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4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1] - 公司原住所邮政编码由214205修订为214200[2] - 原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增加辞任及确定新代表人规定[2] - 原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修订后表述为经理等及章程规定其他人员[3] - 原规定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修订后强调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 - 原规定同种类股份权利,修订后为同类别股份权利及同次发行相关规定[3] 股本结构与股份规定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266,327,83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6,327,839股[3][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5] - 发起人、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名义直接诉讼[25] - 公司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规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多项重要事项[8][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审批交易有资产总额等指标限制[23][24] - 独立董事应具备相关条件,在董事会中发挥重要作用[27] 利润分配与财务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3]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最低要求[3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34] 公司合并、解散等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7]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3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