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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00779惠城环保(300779)2025-04-17 19:50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信息并报送青岛证监局及深交所登记备案或审批[3]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遵循公平披露原则[6] 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0] 招股说明书要求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12]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受理后审核前预先披露申报稿[12]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7]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3] 重大事项披露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需披露[28] 定期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董事等签署意见,监事会审核提意见[21]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24]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立即披露[26] - 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31]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 - 在董事会等三个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40] - 已披露重大事件逾期付款披露原因和安排[32] - 主要标的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交付等披露进展[32] - 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2]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按程序披露[36] - 重大信息报告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秘书[37][38] - 临时公告证券事务部草拟、秘书审核[39] - 定期报告高管编制草案,经审议审核后披露[40] 人员责任 - 董事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等并配合义务[4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44]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配合信息披露[46] 其他规定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不超两个月[53] - 董事会秘书保管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报告监督情况[57]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可处分赔偿[59] - 信息披露问题可追究责任[59] - 违规被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5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6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