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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617君禾股份(603617)2025-04-24 22:30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7]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衍生品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13]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13][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6] - 涉及收购、合并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0] 信息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按规定豁免披露[22]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申请、审核、发布流程[26] - 定期报告需经编制、审议、披露程序[27]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投资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秘审核报送[28] - 重大事件信息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秘,董秘组织披露[28]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相关时点最先发生时启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29] 信息管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报相关人员[30] - 公司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秘审核,发布后报送证券投资部备案[30] 人员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36]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8]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报告信息[39] 其他披露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披露信息[41]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 公司董事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46] - 公司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46]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7]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5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3]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3] 特定对象 -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包括多类机构和个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