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改制设立时认购股份总数为136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1814.60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章程修订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章程修订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2] - 章程修订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职责和义务[2] - 章程修订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等条款[2] - 章程修订完善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任职条件等事项,规范专门会议制度[2] - 章程修订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会议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董事相关 - 因多种犯罪或责任限制情形不能担任董事[1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8]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8]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19] 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5] 利润分配与审计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可征集提案[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2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0] - 公司依规定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1]
远程股份(00269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