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04-29 03:18

现金分红条件 - 特殊情况不推行现金分红,含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9元等[8] 现金分红规则 - 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 - 正常情况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 - 不同阶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对应不同最低现金分红比例[11] 方案通过条件 -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股东会需相应比例通过[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特定比例通过[15] 规划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