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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美的集团美的集团(SZ:000333)2025-04-29 22:49

上市信息 - 公司2013年7月29日获批,9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686,323,389股换股吸收合并广东美的电器[7] - 公司2024年7月23日备案,9月17日在港交所上市,发行565,955,300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前)[8]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63,654,486元[8] - 公司设立时,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9,850万股,占比59.85%[15] - 公司设立时,融睿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持股12,180万股,占比12.18%[15] - 公司设立时,天津鼎晖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120万股,占比3.12%[15] - 公司总股本7,663,654,486股,A股7,012,805,986股,占比91.51%[16] - 公司总股本中,H股650,848,500股,占比8.49%[16] 股份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0]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3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34] - 股东持有比例达5%后,每增减5%,按规定报告公告,期间不得买卖[34] - 股东持有比例达5%后,每增减1%,次日通知并公告[3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6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一日前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书面通知[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现场会当日上午9:15 - 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5]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0]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且占公司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87]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若干名[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111]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130]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30]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30]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