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603169)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兰石重装兰石重装(SH:603169)2025-04-29 23:04

股东会召开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9][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9][2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0] 股东会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对外投资事宜由股东会决定[10][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3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29] 投票与决议 - 股东出具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未注明代理人表决方式则默认可自行表决[29][3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文件需公证且相关文件需备置于指定地方[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特定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等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等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9] 决议后续事项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41]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3] 决议撤销与争议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4] - 未被通知参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44]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应执行决议[44]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44]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4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4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解释权、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会[46] - 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和废止需经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