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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随笔系列:城投退名单后新发怎么样了?
民生证券·2025-05-07 14:53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今年市场关注信用供给新增情况,尤其是城投“退名单”主体及“市场化经营主体”新发情况,报告聚焦“退名单”进展、“市场化经营主体”情况及两类主体新发情况展开研究[8]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退名单”进展如何 - 2024年9月末起有主体公开发布“退名单”并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公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39家,其中发债主体25家,非发债主体14家,公告集中于2024年9 - 12月,2025年以来仅6家;浙江、湖南、山东等区域主体较多[1][9] - 2024年9月以来有主体公开发布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公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24家,其中发债主体2家,非发债主体22家,2025年3 - 4月此类公告增多,目前高度集中于青海省[17][18] - 汇总两类公告主体,发债主体共27家,多是区县主体,部分为市本级、直辖市区级以及国家级园区主体;浙江省公开“退名单”的发债主体较多,其次是河北、湖南等区域[24] - 各地方政府积极推进融资平台退出任务,不少区域在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阐述相关内容,如河南确保6月底前退出50%以上融资平台,湖南邵阳市有序推进3家融资平台退出等[28][29] “市场化经营主体”有哪些 - 2023年11月起部分发债主体在募集说明书中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409家;2023年12月 - 2024年1月是小高峰,单月声明主体均超40家,2024年9月 - 2025年2月较少,2025年4月新增50家达高峰[2][33] - 浙江、山东区域“市场化经营主体”数量领先,分别为79家、64家;市本级占比47%,其次是区县级占比25%[33][34] - 浙江、山东区域“市场化经营主体”存量债规模均超7000亿元,河南约3500亿元;“市场化经营主体”存量债券体量整体更大,是区域内相对主流发债主体[40] 两类主体新增发行如何 - 2022 - 2024年,现为“退名单”主体或“市场化经营主体”此前发行的新增债券规模分别为1038亿元、697亿元、288亿元,203年10月以来发行端受严监管,规模明显缩量[3][43] - 截至2025年5月6日,公告后发行新增债券的主体均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公开“退名单”主体暂未有发行案例;“市场化经营主体”公告后发行新增债券规模共计423亿元,2025年3月以来有增量趋势,3月及4月分别发行40亿元、96亿元[43][44] - 截至2025年5月6日,“市场化经营主体”公告后发行新增债券的主体共32家,用于新增用途规模为324亿元,项目建设105亿元,补充流动性资金77亿元,其他用途143亿元;海南发展、湖北交投发行新增债券规模领先,分别为55亿元、51亿元[3][48] - 山东省公告后发行新增债券的“市场化经营主体”数量最多,达15家;浙江、湖北、山东区域公告后发行新增债券规模相对较大,均在70亿元以上,用于新增用途规模均在50亿元以上[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