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600238) - 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琳、张雅欢两位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业务标准和勤勉 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4 月30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并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