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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060海信视像(600060)2025-06-04 20:1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 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