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19日出具2022年度相关审计报告[10]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7日出具2023年度相关审计报告[10]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4日出具2024年度相关审计报告[10] 会计差错 - 2015 -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2015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多计17704912.91元,占当期调整前利润总额、净利润比例均为12.9%[13] 监管函 -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宁夏证监局警示函[13] 股份相关 - 西北轴承总股本21682.9334万股,中国长城资产持股8191.74万股,需减持1686.86万股[26] - 宝塔石化集团2014年认购124,740,125股,2015年3月9日上市流通,限售三年,经转增后限售股份为249,480,250股,2018年3月13日解除限售[35] 承诺事项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3.34亿股转增股票,承诺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已履行完毕[20]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承诺时间2020年12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正在履行[20]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长期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21]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2020年12月8日起长期保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21]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2011年6月3日至2012年6月2日不减持西北轴承20%股份[23]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10年10月21日起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保证西北轴承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人员独立[23] - 宝塔石化集团承诺保证西北轴承高管和财务人员不在其及控制企业兼职,推荐高管人选通过合法程序[24] - 宝塔石化集团承诺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关联方回避表决等[24] - 宝塔石化集团和孙珩超承诺避免与西北轴承同业竞争[24][25] - 中国长城资产承诺限售股解售后六个月内出售不超5%,超1%通过大宗交易转让[25] - 中国长城资产受让2863.2334万股股份,遵守西北轴承集团股改承诺[25] - 宝塔实业承诺内部职工借款无利益输送等情况,不再新开展[26] - 宝塔石化集团承诺非公开发行后避免与宝塔实业关联交易,规范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26] - 宝塔石化集团承诺若违反承诺愿承担给宝塔实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和2014年3月28日,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已履行完毕[27] - 宝塔石化集团承诺保持西北轴承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人员独立,承诺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已履行完毕[27][28] - 宝塔石化集团2015年认购的西北轴承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承诺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期限为2015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已履行完毕[28] - 宝塔实业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公布定期报告等,承诺时间为2013年7月3日,期限为本公司存续期间,正在履行[28] - 宝塔石化集团2013年认购的西北轴承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期限为2013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5日[29] - 孙珩超关于同业竞争等承诺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承诺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29] - 宝塔实业承诺2016年6月22日起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启动本次及类似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9] - 宝塔石化集团对《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承诺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30] - 宝塔石化集团截至2015年12月7日除已披露重大诉讼外无其他重大诉讼[30]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398415924股上市公司股份对应权利,承诺期限为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8日,正在履行[34]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有效期至生效之日满36个月或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低于10%之日(以最早发生之日为准)[34]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将合计超过5%的股份出让给同一主体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34] - 公司承诺在有效期内放弃398,415,924股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有效期至生效日满36个月或持股低于10%之日,且原则上不出让超5%股份给同一主体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不谋求实际控制权[35] - 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宝塔石化集团择机增持不超2%股份,董事等增持不超1%,不足控股股东补足,增持后6个月不减持[36] - 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宝塔实业董事等择机增持不超1%股份,不足控股股东补足,增持后6个月不减持[36] - 西北轴承集团2006年3月10日起6个月内偿还对西北轴承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6] - 西北轴承集团自2006年4月21日起4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相关股份[37] - 宁夏天力协会持有的股份自2006年4月21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12个月内出售数量占比不超5%,24个月内不超10%[37] 重大诉讼 - 2012年3月28日中航国际租赁与宁夏宝塔联合化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宝塔石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5年5月20日被起诉[30] - 2015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宝塔石化所持有上市公司43365867股股份被冻结,2015年8月18日被告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解冻[30] - 民间借贷纠纷诉宝塔石化案中,法院裁定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732.6万股,期限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2日,后解除冻结[3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诉宝塔石化案,法院裁定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4336.5867万股、12474.0125万股、3087.0666万股,期限24个月,于2015年11月20日解除冻结[31]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宝塔石化案,法院裁定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4336.5867万股、12474.0125万股、3087.0666万股,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该案定于2015年12月16日开庭[31][3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宝塔石化案,法院裁定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4336.5867万股、12474.0125万股、3087.0666万股,期限36个月,于2015年8月31日解冻,于2015年12月14日开庭审理[32]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宝塔石化案,法院裁定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3087.0666万股和12474.0125万股,期限自2015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3日;轮候冻结4336.5867万股,期限36个月,原、被告于2015年11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股份解冻事宜正在办理[32] -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诉宝塔石化案,因宁夏能源化工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原告起诉深圳永泰、宁夏能源化工、宝塔石化[32] - 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43365867股、124740125股、30870666股分别被轮候冻结,部分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部分24个月[33]
*ST宝实(000595)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