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化学制药、中药生产、生物医药Ⅱ、其他医药医疗无评级 [3] - 科伦博泰、康方生物、乐普生物、迈威生物、艾力斯等创新药企维持“买入”评级 [9]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5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研发、支付、临床应用等五大维度推出16项举措,为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4] - 《措施》出台标志着创新药可及性会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对创新药的倾斜力度也会更大 [9]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的研发 - 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开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核心数据资源,支持相关机构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提升创新效率 [5] - 鼓励商业健康保险设立创新药投资基金,加强药品目录准入政策指导,创新药上市申请获受理时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点对点政策指导 [5] - 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高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重点领域 [5] 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 - 医保目录动态优化,合理确定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由医保部门与企业谈判形成支付标准 [6] - 优化续约规则,允许销售超预期或新增适应症的创新药通过谈判调整支付标准,降幅不高于简易续约规定,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药品可探索临时纳入路径 [6] - 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临床价值显著但超出基本医保范围的创新药,建立独立目录并配套价格保密机制,与医保目录形成互补,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步申报、调整 [6] 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打通临床应用“最后一公里” - 简化挂网与采购流程,企业可自主选择首发挂网省份,纳入医保和商保目录的创新药实行直接挂网,联审通办、缩短流程,省级集采机构实现全流程高效服务 [8] - 强化医疗机构配备责任,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目录更新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不得因药占比、目录数量等限制创新药配备,医保谈判药品和商保目录药品可突破“一品两规”限制 [8] - 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对合理使用但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创新药病例,医疗机构可申报“特例单议”,医保部门按季度或月度组织专家评议,灵活调整支付标准 [8] 拓展多元支付渠道,鼓励创新药“出海”,提高创新药可及性 - 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推动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困难群众使用创新药 [9] - 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有条件地区搭建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借助港澳优势推动中国创新药出海,同时鼓励国际创新药进入中国市场 [9] - 截至2025年5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支付4100亿元,带动销售超6000亿元 [9]
《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创新药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
太平洋证券·2025-07-02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