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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与政策思考:政府采购本国商品的经验、重点与效果
中泰证券·2025-07-04 14:52

美日欧采购本国商品做法 - 美国通过《购买美国产品法》《贸易协定法》等立法,确立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原则,兼顾国际协定义务,设置不同差价空间和例外情形,规定不同采购门槛[5][6][7][8] - 日本名义遵循GPA透明原则,实际通过高门槛技术标准、合同拆分等手段保护本土企业,承诺覆盖范围有限[9][10][11][12][13] - 欧盟早期消除壁垒,2014年引入“战略性采购”理念,2022年实施《国际采购工具》,部分国家聚焦绿色、数字化领域采购[14][15][16][19] 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效果 - 全球政府采购与GDP比例大致在10 - 15%,美国为9.9%,日本为18.1%,欧盟约为13.6%[20] - GPA覆盖合同中,欧盟本国供应占比高于85%,日美高于95%,全口径下本国供应占比更高[21][22][23] 政府采购本国产品重点对象 - 美国不同阶段重点从国防转向技术创新、中小企业、绿色与基建领域,拜登政府关注基建本土化与采购绿色化[24][25][26][30] - 日本在保障敏感行业本土化同时,对高技术和短缺产品有所开放,21世纪后增加绿色、数字领域采购[27][28][29] 经验总结与借鉴 - 完善法律框架,明确本国产品标准[33] - 分类实施国货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与中小企业[34] - 平衡开放与保护,推进GPA谈判[35] - 借鉴战略性采购,实现战略目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