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6] 核心观点 - 《指导意见》的推出有利于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 政策有利于减少层层加价,从运输环节降低下游用气成本,看好下游城市燃气公司管输成本降低 [5] - 建议关注城市燃气公司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华润燃气、港华智慧能源、中国燃气 [5] 政策内容总结 定价机制调整 - 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 [2] - 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 [2] - 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已执行"一区一价",西北价区运价率为0.1262元/千立方米·公里,东北价区为0.1828元/千立方米·公里,中东部价区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西南价区为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 [2] 定价参数设置 - 天然气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按40年确定(部分输气管线当前折旧年限为30年) [3] - 准许收益率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以2025年8月1日10年期国债收益率(1.75%)计算,准许收益率约为5.75%,低于国内大部分天然气管道准许收益率水平(7、8%) [3] - 核定管道输气量(周转量)应设置最低负荷率要求,原则上不低于50% [3] 管道规划与市场规范 - 优化全省天然气管道规划布局,减少运输层级,缩短运输路径,避免重复建设 [4] - 不得以代输费和管道租赁费等名义规避政府定价,不得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强制服务等变相提高管道运输价格 [4]
《完善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指导意见出台,或有利于下游城燃公司降本
天风证券·2025-08-03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