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行业重大事项点评:公募第三阶段改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华创证券·2025-09-07 21:46
行业投资评级 - 推荐(维持)[4] 核心观点 - 公募基金第三阶段改革聚焦费用结构调整和透明度提升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4] - 改革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 设置差异化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6] - 以2025年中基金规模计算 销售服务费率降低带来的让利规模约280亿元[5] 费用结构调整 - 股票型基金申购/认购费率上限降至0.8% 债券型降至0.3%[5] - 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率调降: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由0.6%降至0.4% 指数型/债券型基金由0.4%降至0.2% 货币型由0.25%降至0.15%[5] - 销售服务费调整为"首年型" 股/混/债持有>1年不得继续收取(货基除外)[5] - 机构客户维护费比例调整:权益类基金维持30% 债基/货基由30%降至15%[5] - 个人投资者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在50%[5] 制度规范调整 - 赎回费从"由基金资产所有部分归渠道"修改为"全部归基金资产所有"[6] -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需以简明格式披露销售费用收取方式和综合费用水平[6] - 重申基金中报/年报需披露管理费、托管费、销售维护费、客户维护费总额及管理人实际收取的管理费净额[6] - 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机构直销平台 或降低公募直销成本[6] 实施安排 - 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在6个月内完成费率/文件调整[6] - 涉及IT改造的 应在12个月内完成[6] - 相关销售协议需重签[6] - 目前仍在征求意见阶段 正式发布后有6个月/12个月过渡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