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规范销售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系统性优化费用结构引导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鼓励长期持有并促进权益类产品发展 [3][6][15] 费用结构调整 - 认申购费率上限调降:股票型基金从无明确上限降至0.8%、混合型基金降至0.5%、债券型基金降至0.3%,鼓励进一步打折 [5][6] - 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降至0.4%/年、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降至0.2%/年、货币市场基金降至0.15%/年,且持有超1年后不得继续收取 [6][7] - 赎回费安排优化: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费率分三档——持有少于7日收1.5%、7-30日收1%、30日至6个月收0.5%,ETF等产品另行约定 [6][9][11] 投资者行为引导 - 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避免销售机构分摊,保护投资者利益 [9] - 持有期超1年免收销售服务费,叠加赎回费率调整,显著提高短期交易成本,抑制频繁申赎 [6][9] - C份额费率优势减弱,因统一赎回费调整及销售服务费限制,可能减少短期波段操作 [10] 产品结构影响 - 被动产品受益:ETF豁免部分赎回费要求,费率优势及灵活性凸显,利好被动权益类产品发展 [11][15] - 债基受冲击:持有期7日至半年赎回费0.5%,机构投资者(如保险、银行理财子)频繁申赎受限,规模增长或放缓 [10] - 货币基金让利显著:超费率上限产品达452只(占比48.97%),年让利规模156.65亿元,销售机构业务模式需调整 [8] 销售机构与渠道变革 - 客户维护费调整:个人投资者销售保有量维持50%比例,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维持30%,但债基客户维护费降至15%,鼓励权益类产品销售 [6][13][14] - FISP平台定位明确:要求行业机构对接,鼓励机构投资者直销,降低对传统渠道依赖,形成"集中式、标准化、一站式"服务 [6][15] - 基金投顾业务改革:不得双重收费,部分机构需转型,从依赖尾佣转向专业投顾服务,长期优化行业生态 [14] 行业整体影响 - 让利规模显著:股混类、指数和债券类、货币市场类基金超费率上限产品分别有2149只(50.08%)、2415只(48.75%)、452只(48.97%),年度让利合计173.08亿元 [8] - 费率改革收官:标志公募基金行业从"三步走"改革进入最终阶段,突出"投资者利益为核心" [15] - 策略模式转变:FOF和基金投顾可能从主动管理转向被动产品配置,更注重场景化资产配置策略 [10]
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公募降费让利,鼓励长期持有
平安证券·2025-09-0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