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新规,股债费率或难一概而论
华西证券·2025-09-08 21:44
新规核心变化 - 新规将股票、混合、债券和FOF基金的赎回费率标准统一,并简化为三档:持有少于7天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7至30天收取不低于1.0%,30天至6个月收取不低于0.5%,且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3] - 债券基金此前在2013年规定中仅需参照股票基金标准,实际操作中拥有较高自由度,新规取消此自由度并实施与股基相同的惩罚性费率[2][3] 债基市场现状 - 目前超半数非定开债券型基金采用"7日内1.5%,7日以上0%"的赎回费率结构,其余大部分产品对7-30天持有期仅收取约0.1%的低费率[4] - 中长期纯债基金92%的负债规模来自银行及理财等机构资金,其赎回行为多源于负债管理或考核压力,而非短期投机[5] - 短债基金机构与散户资金占比分别为55%和45%,主要功能为流动性管理和存款替代[5] 潜在问题与影响 - 债券基金年化收益普遍在2%-5%之间,Wind中长债指数和短债指数滚动5个月收益率均值仅1.92%和1.49%,0.5%的赎回费占比收益比重过高[5][7] - 新规可能冲击规模占比54.2%的三类产品:短债基金(11.9%)、中长期利率债基(26.6%)和指数基金(15.7%),影响债市稳定性[8] - 银行季度考核机制与6个月持有要求存在矛盾,理财机构使用短债基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的模式可能受阻[7] 建议解决方案 - 建议对债基实施差异化费率:7-30天股基1.0% vs 债基0.2%,30天-6个月股基0.5% vs 债基0.1%[9] - 建议缩短债基费率档位持有期标准:中长债基按7天/7-30天/30天-3个月分档,短债基金按7天/7-15天/15-30天分档[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