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五矿证券·2025-09-12 10:42

费率改革核心内容 - 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按照“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路径分阶段推进[2] - 第一阶段将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降至1.2%以下,托管费率降至0.2%以下[2][8] - 第二阶段调降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被动股基佣金费率不超过市场平均,其他类型不超过市场平均两倍[2][8] - 销售费用改革调降认购/申购费率上限:股票型基金从1.5%/1.2%降至0.8%,混合型基金从1.5%/1.2%降至0.5%,债券型基金从0.8%/0.6%降至0.3%[8] - 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股票/混合型基金从0.6%/年降至0.4%/年,指数/债券型基金从0.4%/年降至0.2%/年,货币基金从0.25%/年降至0.15%/年[8] - 赎回费收取持有期上限延展至6个月,且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2][8][9]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混合/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2][8] - 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的非股混基金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率上限由30%调降至15%[8][9] - 正式启动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1][2][8] 对行业与市场的影响 - 费率调整有利于公募基金存续规模长期稳定,但将导致行业规模结构变化,债券型基金规模可能下降,被动指数股基和货币基金规模有望提升[3][12] - 预计债券型基金可能有2.8万亿元资金流出,主要因赎回规则影响机构配置[13] - 银行自营与保险资金配合流动性管理的6个月以下债券型基金投资(约20%或1.6万亿元)可能转向债券直投[16]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公募债券基金中约0.7万亿元可能转向公募基金专户或券商资管计划[16][17] - 基金销售机构业务模式将从“重首发”转向“重保有”,收入来源结构调整为客户维护费和销售服务费为主[3][12][17] - FISP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将引导机构投资者从代销转向直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