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证监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强化主动投资的“纪律性”,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7] - 《指引》通过明确基准使用规范、强化其约束作用,并挂钩管理费与薪酬等机制,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纠偏作用 [1][10] - 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2025年以来主动权益型基金业绩基准变更加速且更匹配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业绩基准偏离度得到优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出现“拐点” [2][11][13] 公募业绩比较基准规范政策脉络梳理与本次规则解读 - 中国公募业绩比较基准规范沿行业规范化、监管细化和约束强化的脉络展开,从2002-2003年规范选取与披露,到2019年提出更具体要求,再到2022年细化对“风格漂移”的监管 [8] -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2025年10月31日《指引》发布标志着改革即将落地 [8] - 《指引》强调管理人内部控制责任,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管理层决定基准,独立部门监测偏离,建立与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机制 [9] - 《指引》同时强调市场机构外部责任,要求托管人发挥监督作用,销售及评价机构重视业绩比较基准的客观“锚”和“尺”作用 [9] - 对于业绩比较基准本身,《指引》在选取上突出代表性和客观性,要求选取指数表征市场、编制方案合理,并配套建立基准要素库;在更换上强调持续性,并设置一年过渡期 [10] 主动权益型基金业绩基准的变更与偏离度分析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年内已有79只主动权益型基金完成业绩比较基准变更,远超2024年全年的54只 [11] - 变更方向更契合实际投资特征:超过一半(42只)变更为选取代表性更强的股票指数;11只基金在基准中增加港股通或港股指数;7只基金提升股票类要素权重 [11][13] - 自2025年《行动方案》发布以来,主动权益型基金单季度相对业绩比较基准偏离度分布重心右移,负偏离区间(尤其是偏离程度小于-10%)的基金占比呈减少趋势 [13] - 观察主动权益型基金滚动三年超额收益,2024年第三季度以来跑输基准的基金比例逐渐减少,但排除2025年第三季度后,跑输基准10%以上的基金占比仍在40%以上 [13]
《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天风证券·2025-11-03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