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投资评级 - 行业投资评级:看好(维持)[10] 报告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链条完善基准监管,引导行业回归投资者利益导向 [1][2] - 《指引》通过压实基金管理人主体责任、明确外部机构责任、规范业绩基准使用,有望推动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 [2][7] - 综合影响是增强公募投资行为稳定性,明晰产品投资风格,引导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初心,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2][14] 指引核心内容总结 基金管理人主体责任与内控机制 - 要求公募管理人建立业绩基准全流程管控机制,涵盖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等流程 [14] - 提高基准选取决策层级,由公司管理层决策并对基准表征性和客观性承担主要责任 [14] - 设立独立部门监测基金投资相对基准的偏离情况,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偏离合理性进行判断,以监督约束基金经理 [14] - 加强合规管理,合规部门定期检查内控机制,重点关注纠偏机制有效性,并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14] - 绩效薪酬需与基金业绩是否跑赢基准挂钩 [14] 外部机构责任与良性生态构建 - 明确托管人的监督复核职责 [14] - 要求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方便投资者比较 [14] - 未来基金业绩排名及评奖需结合业绩比较基准风格进行分类 [14] - 从基金托管、销售、评价等环节健全多道防线,构建围绕基准的全链条良性互动生态 [14] 业绩基准使用规范 - 选取基准需真实反映产品定位与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策略和比例 [14] - 基准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因基金经理变化或市场热点变动而变更,确保产品"名符其实",并规定了变更需履行的程序 [14] - 基准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应清晰透明,所选指数需能表征市场,编制方案合理 [14] - 规范基金合同、定期报告等文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内容,提高基金投资运作透明度 [14]
公募业绩基准指引点评:全链条完善基准监管,引导回归投资者利益导向
长江证券·2025-11-0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