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目标 - 2023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旨在增强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明晰产品投资风格、提升投资者获得感[2][5][14] - 新规是对2023年5月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构建从基金管理人内部设定、变更、披露规范到外部托管、销售、评价的全链条监管要求[5][14] 投资端影响 - 新规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问责”全流程管控机制,提升基准选取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并指定独立部门监测偏离情况[16] - 针对主动权益基金,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在基金经理薪酬考核中的权重;若基金长期业绩显著低于基准,基金经理绩效薪酬须明显下调,以推动其回归基准导向[20] - 旨在解决过往因基准考核缺位导致的“风格漂移”、“名实不符”等行业乱象,加强投资纪律性[15][17] 产品端影响 - 新规倡导基金管理人先选定合适业绩比较基准,再依据基准特征匹配基金经理,使其在“能力圈”内发挥专业能力,同时划定基准变更的“红线”,不得随意调整[21] - 参考海外经验:美国股票型基金多以标普500等单基准为主,混合型基金常用“宽基股指+宽基债指”复合基准(如标普50060%+彭博美国综合债指40%),债券型基金集中使用彭博美国综合债指等核心基准[21] -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建立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参考GIPS对基准类型的划分(如市场指数、固定数值、同类可比指标等),在确保基准与产品定位适配的同时不影响产品多样性[22][24] 海外经验与市场选择 - 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调查,2024年有93%持有共同基金的家庭在投资决策时会比较基金表现与指数,其中36%的家庭认为基准“非常重要”[25] - 业绩基准的设定早期由监管驱动,在成熟市场则成为投资者选择基金和资金分配的关键因素,反过来促使管理人重视基准设定与相对收益考核[31]
西学东渐,公募业绩比较基准改革有何影响
长江证券·2025-11-09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