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超配” 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强于沪深300指数达到或超过10% [1][9] 报告核心观点 - 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志着公募基金费率三阶段改革的全面落地 [4] - 新规通过四维度优化意见稿内容 进一步细化了各环节销售费用 包括认申购费分类细化 赎回费规则更具灵活性 销售服务费豁免范围更清晰 以及整改期限更宽松 [4] - 改革对投资者而言显著降低了投资成本并强化了长期投资导向 对基金销售机构则形成盈利压力并倒逼其加速向“重服务 重保有”转型 从行业生态看 将推动公募基金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加速行业分化整合 [4][5] - 政策规范下的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可期 对券商业务增长形成正向刺激 [5] 事件与政策内容总结 - 事件: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4] - 认申购费分类更细化:将指数型基金单独划出 其认申购费率上限与债券型基金统一调整为0.3% 主动偏股型基金维持0.8% 其他混合型基金维持0.5%的上限标准 [4] - 赎回费规则更具灵活性:新增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指数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以及机构投资者持有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可另行约定赎回费的条款 [4] - 销售服务费豁免范围更清晰:明确除货币市场基金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外 所有类型基金持有满一年均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将FOF QDII等此前未明确的品种纳入豁免范围 [4] - 整改期限更宽松:将已发售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的调整期统一延长至12个月 [4] - 新增禁止基金管理人实施歧视性 排他性销售安排的条款 [4] 对投资者的影响总结 - 投资成本显著降低 长期投资导向得到强化 叠加前两阶段费率改革成果 新规落地后公募基金行业每年累计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其中销售环节降费贡献约300亿元 [4] - 认申购费率大幅下调:意见稿将主动偏股型 混合型 债券型/指数型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 0.5% 0.3% [4] - 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的规则 彻底切断了销售机构通过诱导“赎旧买新”获利的路径 [4] - 短期高赎回费(持有7日内不低于1.5%)与长期免销售服务费的差异化设计 有效激励投资者放弃短期炒作 践行长期投资 [4] 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影响总结 - 面临盈利压力:认申购费率下调 销售服务费豁免范围扩大 以及基金投顾业务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的要求 直接压缩了代销机构的核心收入来源 依赖尾随佣金的中小销售机构将面临较大盈利考验 [4] - 渠道竞争加剧:新规明确基金管理人直销自身产品可免认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 叠加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的建立 直销渠道成本优势显著凸显 预计将分流部分对成本敏感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代销机构市场份额可能进一步收缩 [4] - 倒逼行业加速转型:新规推动销售机构从“重规模 重流量”向“重服务 重保有”转变 未来机构需通过提升资产配置建议 投资顾问服务等专业能力 从“卖产品”转向“提供解决方案” [4] - ETF因豁免赎回费的优势 其销售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有望成为头部销售机构的重点布局领域 [4] 对行业生态的影响总结 - 推动公募基金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加速行业分化整合 [4] - 对基金管理人而言 中小公司短期内将面临收入下降的经营压力 但新规通过设置差异化客户维护费支付比例上限(鼓励发展权益类基金) 倒逼管理人将核心精力聚焦于提升投资管理能力 强化“业绩为王”的竞争逻辑 [4] - 行业资源将进一步向头部机构集中 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5] - 新规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 禁止歧视性销售等条款 进一步净化了行业环境 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赎旧买新” “双重收费”等行业顽疾 [5] - 费率改革形成的立体降费体系 显著提升了公募基金的行业竞争力 有助于引导更多居民财富通过公募基金进入资本市场 [5] 投资建议总结 - 公募三阶段费改正式全面落地 认申购费率降低在现行费率打折优惠下整体影响有限 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将提升基金运行的稳定性 并有效呵护投资者利益 [5] - 销售服务费率的降低和非货基仅首年收取销售服务费 将推动长期投资行为和习惯的养成 [5] - 对尾佣比例进行差异化设置 引导销售机构将资源更多地向个人投资者和权益类基金销售倾斜 [5] - 政策规范下的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可期 对券商业务增长形成正向刺激 建议把握并购重组 财富管理转型 创新牌照展业和ROE提升在内的逻辑主线 [5] - 个股建议关注资本实力雄厚且业务经营稳健的大型券商配置机遇 [5]
资本市场聚焦(十二):公募费改三阶段全面落地,差异化安排持续优化行业生态
东海证券·2026-01-06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