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增持(维持)[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的15号文明确了新旧保险合同准则转换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规定首次执行年度为2025年及之前的企业统一自2026年起以新准则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 并对执行初期的税务差异给予分期平滑处理的选择权[5] - 本次税务追溯调整主要影响上市险企的现金流 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影响相对有限[5] - 新旧准则利润差异的核心是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 新准则下保险公司拥有OCI选择权 使得净利润受利率曲线下降的冲击变小 但同时也使旧准则下因750曲线下降产生的“税盾”无法体现[5] - 整体所得税调整对上市险企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平均为2.27% 对纯寿险公司如新华保险影响较大(约14%) 对集团类上市险企影响较小[5][18] 行业基本状况与背景 - 上市险企普遍于2023年年初同步实施新保险合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 平安、太保、新华、人保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寿于2024年1月1日施行[5] - 2020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 上市险企平均实际所得税率分别为10%、8%、-1%、-6%、12%、17% 其中国寿、新华的实际所得税率在个别年份出现负值[5] - 2025年前三季度上市险企税前利润创历史新高 甚至超过了2024年全年利润 但当期所得税缴纳总额未跟随利润同步上行[5][11][12] 新旧准则差异与税务影响测算 - 新旧准则净利润差异中 假设有50%是由保险合同带来的应税部分[5] - 测算显示 上市公司新旧准则利润差异带来的应税部分 2023年合计值为42亿元 2024年合计值为93亿元[5] - 各公司新旧准则利润差异的50%均小于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 击穿风险较低[5] - 根据15号文 企业可将首次执行《保险合同准则》产生的留存收益累积影响数一次性计入202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或分五个年度均匀计入[5] - 整体所得税调整金额测算合计为250亿元 其中由新旧准则利润差异带来的应税差异调整部分为134亿元 由切换日会计政策变更带来的应纳税额部分为116亿元[18] 对各上市险企的具体影响分析 - 新华保险:作为纯寿险公司 其受整体所得税调整的影响最大 调整金额为134亿元 对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达13.96%[18] - 中国人寿:整体所得税调整金额为37亿元 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为0.97%[18] - 中国平安:整体所得税调整金额为49亿元 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为1.27%[18] - 中国太保:整体所得税调整金额为7亿元 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为0.43%[18] - 中国人保:整体所得税调整金额为23亿元 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为2.67%[18] - 平安和人保基于谨慎原则对可抵扣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报告预计未来仍可能用于抵扣[5][14] 投资建议 - 报告建议关注:中国人寿(A/H)、中国平安(A/H)、中国太保(A/H)、新华保险(A/H)和中国财险[5]
上市险企新旧准则切换所得税切换测算:OCI选择权的两面性,税务追溯对现金流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