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整体行业的投资评级 [1] 报告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旨在通过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引导调节电源投资,稳定其收益,以应对新能源转型中的供需错配问题,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扫清制度障碍 [1] - 政策的核心在于通过“精准定价+稳定补偿”,为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构建可预期的收益框架,强化电力行业的公用事业属性,推动行业从“周期博弈”向“价值稳定”切换 [1] - 机制的关键突破在于建立以“机组顶峰时段持续供电能力”为核心的统一可靠容量补偿标尺,未来各类调节电源将按此统一标准获得补偿,公平反映实际贡献,引导投资理性化,优化电力系统资源配置效率 [1] 调节性电源机制优化要点 - 应对转型痛点:完善机制的底层动因源于新能源已成为第一大装机电源类型,但其随机性、波动性强,必须依赖调节性电源“兜底保供”,而这类电源“备而不用”的容量价值此前未得到充分保障 [1] - 解决现行机制问题:现行机制存在三大问题:部分地区煤电利用小时数快速下降,原有容量电价对固定成本覆盖不足;抽水蓄能定价缺乏成本约束;气电、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各省不统一 [1] - 煤电机制:明确“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不低于50%”,折合每年每千瓦165元,直接增厚保供电源收益 [1] - 气电机制:国家明确可参照煤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填补了此前的政策空白,广东已率先落地按机组类型与调节能力分档的差异化定价 [1] - 抽水蓄能机制:采用“新老划断”策略,对633号文件后开工的电站实行“一省一价”,按弥补平均成本原则制定统一容量电价,电站自主参与市场,收益与用户分享,以倒逼降本增效 [1] - 新型储能机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各地可结合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储能放电时长、顶峰贡献等因素核定价格,精准锚定其调节价值 [1] 统一补偿机制与行业影响 - 统一补偿标尺:提出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以“机组顶峰时段持续供电能力”为核心标尺,未来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无论煤电、气电、抽蓄或储能,均按此统一标准获得补偿,不再按电源类型单独制定 [1] - 引导理性投资:统一标尺使顶峰能力相当的机组获得同等补偿,公平反映对系统的实际贡献,避免了盲目布局低效调节资源,推动行业从粗放投资转向理性 [1] - 强化公用事业属性:通过“精准定价+稳定补偿”为发电主体构建可预期的收益框架,不同发电类型通过容量电价获得稳定“保底收益”,再叠加市场化电能量收益,降低盈利波动性,推动电力行业向“价值稳定”的公用事业属性切换 [1] 投资分析意见与重点公司 - 煤电板块:推荐煤电一体化带来稳定盈利空间的国电电力、内蒙华电、建投能源,电力端全产业链布局的广州发展,以及大机组占比高的华能国际电力、华电国际电力 [1] - 水电板块:在大水电梯级联调的增发效益下,水电有望量利双增,分红稳定强化红利属性,推荐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川投能源、华能水电、桂冠电力 [1] - 估值数据参考:报告附有公用事业重点公司估值表,包含火电、新能源、核电、水电等多个板块公司的收盘价及2025-2027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和市盈率(PE)数据 [2]
《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的点评:容量电价引导调节电源投资精准定价平稳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