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评级为“增持” [5] - 煤炭行业评级为“增持” [5] 报告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建立全国统一的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逻辑,标志着电化学独立储能的商业模式正式确立 [1] - 该政策将推动各省出台或延续适合本地情况的容量电价细节政策,有望推动2026年国内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保持良性增长 [1] - 政策细则向高可用率、高顶峰能力及高充电效率的优质设备和系统倾斜,将利好龙头设备和系统供应商,促进行业集中度良性提高 [4] 政策内容与影响总结 - 政策定位与意义:容量电价是国际上支持调节电源发展的通用做法,此次新政策首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机制 [1] - 历史装机与展望:2025年国内新增电化学储能装机62GW,其中独立储能35GW,累计和新增装机占比均超过50%;预计新政策将推动2026年国内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保持良性增长 [1] - 管理机制:政策提出实行清单制管理,有望加快备案项目的实际建设落地节奏 [1] 制度设计与权责安排 - 省级权责下沉:政策强化省级政府的统筹责任,项目核准权和容量电价制定权下放至省级政府,同时其需承受容量电价成本分摊带来的工商业用户电价上涨压力 [2] - 约束机制:明确未开展用户经济承受能力评估的项目,不得纳入规划及核准,也不得给予容量电费或可靠容量补偿 [2] 市场机制过渡与发展方向 - 向容量市场过渡:政策提出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推动各省将不同品种的容量电价整合为“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作为建立容量市场前的合理过渡 [3] - 公平竞争:该机制将推动根据“可靠容量”这一标尺,对煤电、抽蓄、电化学储能、气电等多种调节能力进行公平补偿 [3] 技术细节与产业影响 - 补偿倾斜:政策要求统一按照顶高峰能力给予容量补偿,真实反映储能对系统顶峰保障的贡献,因此顶峰能力强、运行稳定可靠、充放电效率高的新型储能将获得更高收益 [4] - 考核与费用:对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机组,将扣减其容量电费或可靠容量补偿费用 [4] - 费用机制优化:储能在充电时按单一制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线损和系统运行费;在放电环节按放电量退还输配电费;充放电价格按现货市场实时价格执行,这使得充放电效率越高的储能系统,缴纳的净输配电费用越少 [4]
独立储能统一容量电价机制如期落地
华泰证券·2026-02-01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