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迈入党政同责时代,首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出台
长江证券·2026-04-24 23:24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 看好丨维持 [10] 报告核心观点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这是我国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压实地方双碳责任的核心顶层文件 [2][6] - 通过党政同责、量化指标、结果挂钩等机制,构建了覆盖全国的硬约束制度,为双碳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6] - “十五五”期间我国双碳工作从“目标部署”转向“刚性约束+量化考核”的新阶段 [2][6] 政策总体定位与考核体系 - 总体定位:适用于2026年度起对各省份党委和政府的双碳工作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由中央组织部统筹指导,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实施 [13] - 考核体系设置两类指标:1)控制指标:5项,包括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指标;2)支撑指标:9项,包括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对碳达峰碳中和具有支撑作用的指标 [13] - 政策要求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确保实现2030年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比达25%等目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13] 政策实施程序与结果运用 - 实施程序:按年度考核,次年落地,流程包括地方自评上报、部门分指标评价、国家发改委联合部门实地核验,最终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3] - 评定标准:全部指标达标为优秀,1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3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为不合格 [13] - 考核结果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同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13] - 不合格省份须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整改不到位将约谈;优秀地区和突出单项将获通报表扬、经验推广;存在数据造假、瞒报等行为直接定不合格,依规追责 [13] 投资策略:四维产业机遇 - 核心逻辑:双碳进程将系统性地催生多层次、长周期的产业投资机遇,围绕“能源系统重塑、工业绿色溢价、降碳技术放量与配套服务崛起”四大维度展开 [8] - 能源系统重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碳中和根本路径,电源侧聚焦光伏、风电技术迭代降本,电网侧依赖储能、特高压等柔性调节资源保障消纳,非电应用如绿氢氨醇、生物柴油纳入消纳权重,拓展增长空间 [8] - 产业绿色溢价:碳成本内化重塑高耗能行业格局,碳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具备低碳工艺、能效领先或清洁能源布局的企业获得成本优势,产生“绿色溢价”,碳评价纳入项目准入改善供给侧 [8] - 降碳技术突破:难减排领域技术方案进入规模化,节能改造装备需求释放;再生金属、电池回收减碳显著;终端电气化/氢能化持续推进;CCUS等负碳技术提供脱碳托底 [8] - 碳管理服务兴起:碳资产化催生支撑服务体系,MRV体系带动碳监测、核算平台需求;碳资产开发、交易及金融等专业服务帮助企业管控风险、盘活资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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