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落地,量增价降验证准许收入机制
长江证券·2026-07-13 11:19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为“看好”,并予以“维持” [9] 报告核心观点 - 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呈现“两部制电量电价下降、单一制低电压小幅上调、基本电费平稳”的结构性特征,并非简单全面涨价或降价 [2][6][12] - 本轮输配电价下降是“准许收入监管+用电增长摊薄成本+线损效率改善”的价格机制兑现,而非单纯行政让利 [2][12] - 政策有助于降低大工业、数据中心等高负荷率用户的边际用电成本,为绿电交易、绿电直连和新能源消纳创造更友好的价格环境,是电价体系改革的延续 [2][12] - 报告研究的具体公司看好价格机制完善下的电力板块投资机会,并推荐了火电、水电、绿电及核电领域的多个标的 [1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事件描述与核心特征 -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6] - 从各省第三与第四监管周期对比看,核心特征是:两部制电量电价整体下降,且电压等级越高降幅越明显;单一制低电压价格小幅上调;基本电费(需量电价和容量电价)整体平稳 [12] 价格调整机制与原因 - 输配电价根据“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核定准许收入,再结合预计输配电量分摊形成 [12] - 价格下降主要源于:全社会用电量持续高增,摊薄单位成本;电网数字化、网架优化和精益运维推动线损率普遍下降 [12] - 例如,多个省级电网线损率在第四监管周期有所下调,如北京从4.10%降至3.11%(-0.99个百分点),吉林从7.03%降至5.17%(-1.86个百分点),新疆从6.57%降至3.45%(-3.12个百分点) [13] 具体价格变化数据(示例) - 单一制电量电价:多数省份呈现结构性调整,例如北京不满1千伏电价下降7.32%,而安徽不满1千伏电价上调11.03% [15] - 两部制电量电价:普遍呈现下降趋势,且高电压等级降幅更显著,例如江苏110千伏及以上电价下降13.23%,福建110千伏及以上电价下降21.96% [18] - 需量电价与容量电价:整体变化不大,多数省份同比变化为0%,少数有轻微调整,例如浙江需量电价微降约1.67%至1.92%,陕西需量电价微升6.82% [21][24] 政策影响与投资建议 - 降低大工业、先进制造、数据中心等用户的边际用电成本,增强其用电需求承接能力 [12] - 在“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有利于提升用户参与绿电交易和直连的积极性,缓解新能源消纳压力 [12] - 输配电价属于电网环节价格,不直接改变发电侧上网电价,但通过改善电力消费环境间接利好发电板块 [12] - 报告研究的具体公司推荐关注:转型火电(如国电电力、华能国际H等)、水电(如长江电力、国投电力等)、绿电(如龙源电力H、新天绿色能源H等)及核电(如中国核电、中广核电力H)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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