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
大公国际·2024-04-16 00:00
政策动态 - 4月12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标志上市公司ESG报告要求进入新阶段[2] - 2022年4月16日《企业ESG披露指南》发布,6月1日实施[8] 评价体系 - 中国国新ESG评价结果覆盖A股4900余家上市公司,评价体系与国际接轨且具本土特色[2][4][8][18] 披露现状 - 2023年超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上交所1023家披露相关报告,披露率47%,深交所超700家在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上证5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和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披露率接近100%,上证180指数样本公司报告披露率超90%[13] 《指引》解读 - 整体要求上市公司融入可持续发展理念,兼顾中国企业特点,使披露更可靠可比[10] - 披露主体为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10] - 披露主体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不早于年度报告[10] 政策影响 - 未来披露ESG报告的上市企业数量将增加,信息更真实准确完整,标杆效应明显[13] - 企业估值体系更丰富,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使有长期价值公司估值提升[23] - 有利于评级机构获取ESG信息,准确揭示信用风险[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