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拒绝阻碍执法及财务造假被处罚 - 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均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公司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被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10] - 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姚小欣均被责令改正,并各处八十万元罚款 [11][12][13][14] 公司拒绝、阻碍监管检查的具体事实 - 2024年4月1日,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后转至孙公司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检查 [3][9] - 证监局多次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要求公司报送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明细账、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但公司未按要求报送并配合检查 [3][9] - 截至2025年2月13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时,公司仅报送部分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 [3][9] - 公司董事长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李想及姚小欣知悉检查要求,但以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规避送达相关执法文书 [3][9]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大额预付账款与存货列示不正确: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预付账款8.97亿元,其中子公司对海峡星云的预付款8.12亿元,但海峡星云截至2022年底并未收到任何款项 [4][20] - 公司2023年年报将上述8.12亿元预付款转列为存货,但相关凭证无任何原始单据,无法证明存货真实存在 [4][20] - 虚增营业收入:公司2022年确认的短信发送业务收入部分没有商业实质,存在资金闭环、业务闭环及在子公司间重复购销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5][21] - 公司2022年至2023年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业务,实质为代理人身份,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以总额法核算,导致2022年及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5][21] - 公司2023年半年报确认的“云计算服务”业务收入,相关项目在2023年6月30日前均未开工或验收,导致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5][21]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 公司(包含子公司)因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超过3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2] 公司面临的监管措施与后续程序 - 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虚假记载情况进行更正并披露相关报告,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2] - 更正后的定期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并经福建证监局确认无异议 [22] 公司股票面临的潜在风险 - 如公司被认定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过2个月的可能 [23] - 如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后仍未在规定期限改正,则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3] - 如公司因触及相关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深交所可按规定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3]
又一A股暴雷,公司财务造假,实控人拒绝、阻碍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