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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回购权过期作废,投资款如何返还?
梧桐树下V·2024-12-25 00:00

对赌协议背景与现状 - 国内资本市场IPO难度增大导致私募股权投资退出压力上升 对赌协议纠纷数量显著增加 [1] - 《人民法院报》2024年8月29日明确投资方请求回购的合理期限认定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 引发行业热议 [1] - 对赌协议(VAM)是私募股权投资中常见的估值调整工具 分为业绩补偿性对赌和回购型对赌两类 [1] - 回购型对赌协议约定若目标公司未能在指定期限完成上市或达成财务指标 投资人可要求回购股权 [1] 司法实践中回购权性质争议 - 债权请求权观点:主流裁判认为回购权适用诉讼时效 同系公司诉黄某某案等案例支持此观点 [2][13] - 形成权观点:上海地区法院自2023年后更多案例认定回购权适用除斥期间 不适用诉讼时效 [4][13] - 折中观点:部分法院如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主张回购权为请求权但行权应受合理期限限制 [8][13] 法理与实务建议 - 回购权法律结构包含回购选择权与回购款给付请求权 特殊情况下可视为债权请求权 [13] - 德和衡律所建议投资人关注《精选答问》对回购权行使期限的认定标准 针对已签署/未签署协议项目制定不同策略 [10][15] - 实务课程涵盖对赌协议类型分析 司法案例解读及《精选答问》效力评析等1小时2分钟内容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