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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监管最新动态!
凤凰网财经·2025-04-03 22:58

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等细化规定 [1] - 监管目标为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重点针对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 [1][2] - 自2024年4月起试运行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触发主体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受影响 [1] 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细则 - 明确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 [2] - 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限制高频交易申报速率以减少对交易系统冲击 [2] - 频繁瞬时撤单:要求降低报撤速率,延长订单停留时间 [2] - 频繁拉抬打压:引导分散交易减少对个股流动性的消耗 [2] - 短时间大额成交:合并监管同一机构管理的产品集中交易行为 [2] - 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包括限制账户交易、暂停使用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等 [2]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 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或全日申报/撤单≥20000笔即认定为高频交易 [3] - 标准设定依据:聚焦重点群体、突出技术特点(流速与流量)、与现有报告制度衔接 [4][5] - 差异化监管要求:高频交易需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测试报告及应急方案 [5] 沪深股通监管安排 - 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监管标准与内资一致,异常交易行为将采取同等自律措施 [6] - 发布《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细化报告主体、方式及过渡期安排 [6] - 现有报告通知与《实施细则》无冲突,将继续作为履行义务的指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