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执行机制 - 管理层设定2025年刚性退出目标为3亿元,远高于实际触发回购的项目总金额,目的是未雨绸缪应对当前环境并满足募资和DPI需求 [3] - 鼓励通过老股转让完成退出,若转让失败则强制要求回购,并指定投资经理承担具体退出金额指标(如1亿元) [3] - 对未触发回购的项目需通过创造性手段说服创始人同意回购 [3] 回购谈判策略 - 采用非传统催收手段包括喝酒应酬、驻场办公(自费住宿餐饮)、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会议及客户接待等方式施压 [7][8][9] - 通过深度接触企业客户/供应商获取创始人资产信息(如会所),将其纳入执行资产辅助回购 [10][11] - 创始人普遍会就回购利率(如从8%降至6%)、付款周期(分2-4批延长至2年)等条款重新谈判,且实际付款常滞后于约定日期 [12] 回购操作难点 - 协议谈判涉及利率调整、税费分担、违约条款等多维度博弈,复杂度远超投资入股时的协议签订 [12] - 存在创始人提出股权回拨置换延期回购等替代方案,谈判难度显著增加 [12] - 投资经理为完成年度KPI需接受跨年延期付款,即使次年到账仍计入当年未达标 [12] 特殊回购操作手法 - 建议被投企业短期调低财务报表利润数据(2024-2025Q1),便于通过内部决策流程实现"体面退出" [16][17] - 强调早期回购可避免未来上市受阻时多机构集体退出造成的挤兑风险,同时为创始人节省利息支出 [18] - 操作信息仅限双方知晓,退出后企业可恢复真实财务数据 [19] 行业现状反思 - 部分机构设立专职投后团队专注回购退出,而非新项目开发,可能因人员能力局限或历史投资失误导致 [22][23] - 项目最终退出方式(回购/IPO)80%取决于投资时点的质量判断,过度聚焦回购或造成行业资源错配 [24] - 股权投资职业性质逐渐从价值发现转向债务催收,引发从业者对行业定位的困惑 [24]
对赌回购,堪比催收,堪比要账
叫小宋 别叫总·2025-04-14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