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对赌回购在投资行业的真实模样
叫小宋 别叫总·2025-03-30 15:25

回购机制的本质与现状 - 一级市场基金存续期通常为7-8年 但GP往往在投资后4年即要求项目方启动回购 剩余时间用于条款谈判和执行诉讼 [3][4] - 回购压力源于LP对资金周期的刚性要求与创业企业实际发展周期不匹配 例如材料行业成熟需10年以上 但IPO审核趋严导致退出路径受阻 [18][19] - GP通过提高回购利率(从6-8%升至10-12%)弥补计息年限缩短的损失 并搭配返投要求(1亿投资对应1.5-2亿落地)或FA协议实现"一鱼多吃" [13][14][16] 创始人接受回购的深层原因 - 融资过程中机构可能临时增加回购条款 创始人因现金流压力或信息不对称被迫接受 技术背景创业者尤其易受投资人预期影响 [6][7] - 行业普遍存在"公司回购不牵连个人"的话术引导 但实际条款执行时存在隐性风险 且无回购条款的基金占比极低 [8][9] - 优质创始人稀缺 具备完全议价能力的创业者可直接拒绝不利条款 但这类项目通常由GP高层直接对接 [10] 行业结构性矛盾与潜在影响 - GP在签约时即预判未来必然执行回购权 导致条款滥用 部分企业为达标可能采用非常规财务手段 [20] - 银行信贷体系无法覆盖研发型企业的抵押需求 迫使企业接受股权融资附带回购条款 形成恶性循环 [18] - 市场成熟度不足体现为参与者认知割裂:创业者、投资人因所处阶段不同对回购看法差异显著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