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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上市公司并购踩雷!

关于对王春山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王春山,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经查明,王春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3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王春山和其他 8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油环保)73.36%股权,交易价格为9.9亿元,并于2020年3月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王春山承诺中油环保 2019年度、2020年 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口径下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亿 元、0.5亿元、1.6亿元、1.9亿元、2.18亿元。 截至2023年末,中油环保累计实现净利润1.62 亿元,累计完成承诺利润的 21.64% ,低于经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数7.48 亿元 ,按照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王春山作为业绩补偿人应就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实现情况采用累积计算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经计算,2023 年王春山新增应 补偿股份数为1.49亿股(对应的补偿金额为 5.48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