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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支撑有力 空间广阔
国家能源局·2025-04-30 11:03

二、《通知》顺应能源领域市场化大势,强化市场开放 近年来,能源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能源行业的改革部署,从市场准入、产业组织结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价格 形成机制、资源市场化配置、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持续推动改革,煤炭产运销体系、电力发输配用体系、油气国内与 国外进口体系不断完善,总体形成了以市场化定价为导向的多元化市场主体有效竞争格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 场化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民营企业能否发挥自身在成本、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优势,在能源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是能源市场化程度的试金石; 更多市场主体公平参与,以竞争激发产品、技术、服务的迭代升级,是能源行业发展的促进器。为此,《通知》从"能 进入""愿进入""敢进入"三个维度,对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举措进行了部署。一是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扩大民 营企业能够进入市场的领域。包括改革油气管网运销体制,扩大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的准入,优化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机制,扩大电网建设施工领域的准入,改革电力二次系统技术监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