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 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推动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提出13条要求,涉及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监督、夯实行业基础三个方面 [1][2] - 改革旨在解决传统营销体制问题,如代理人专业化不足、职业归属感弱、管理粗放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 - 重点包括提升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优化销售队伍层级、完善佣金激励机制等 [4][5][6] 行业现状与问题 - 人身险公司保险营销员人数从2019年高峰的912万人降至2023年的281万人,缩水近70% [4] - 当前代理人渠道痛点:激励短期化(佣金集中前几年发放)、管理粗放(层级过多、利益分配不均)、合规风险大(销售误导频发) [5] - 2024年末A股五家上市险企代理人规模合计138.5万人,较年初微降2.7%,但较年中提升0.9%,显示人力已企稳 [4] 改革方向与措施 提升专业化水平 - 要求保险公司强化销售人员全流程管理,完善招募、培训、考核等制度 [4] - 鼓励探索员工制或代理制销售顾问转换,增强职业认同感 [4] - 支持销售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 [4] 优化队伍结构与佣金激励 - 精简销售队伍层级,推动利益向直接销售顾问倾斜,淘汰低产能人员 [5][6] - 建立佣金递延发放制度:缴费期5-10年保单佣金发放不少于3年,10年及以上不少于5年 [6] - 改革传统"金字塔"结构,减少管理佣金,倒逼资历型营销员回归一线业务 [6] 长期影响 - 佣金递延发放或短期抑制销售,但长期可改善保费增长稳定性,加速短期交向长期交产品转型 [6] - 行业人力规模企稳后,专业化提升和服务能力增强将成为转型核心方向 [4][6]
百万保险代理人迎新规!销售队伍走向“价值深耕” | 银行与保险
清华金融评论·2025-04-2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