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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搞懂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4-27 23:44

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 - 扣除主体及方式:本人医药费用可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但纳税人父母及成年子女医药费用暂未纳入扣除范围 [3] - 扣除时间: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3] - 留存备查资料:需保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 [3] 数据查询及操作指引 - 查询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年度费用汇总,需注册、登录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 - 查询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绑定亲情账户,在家庭账户页面查询年度费用汇总 [8] - 填报流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扣除年度及医疗对象关系,系统支持从医保局预填数据 [9][11][12] 扣除金额计算规则 - 个人自付定义:指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全自费费用 [4] - 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 - 示例计算:若年度个人自付金额为4.5万元,可扣除金额为(4.5-1.5=3)3万元 [7]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处罚情形: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罚款 [20][22] - 处罚标准:主动改正或限期改正的不予处罚,逾期未改正的个人罚50元、单位罚200元,情节严重的罚2000-10000元 [24][26] - 政策效果:东北区域裁量基准施行后,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升,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