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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没一罚六,他被重罚超8500万元!

案件概述 - 江苏证监局对赵某某内幕交易“永悦科技”行为开出高额罚单,没收违法所得1124.5万元并处以6746.95万元罚款,合计罚没7871.45万元,为“没一罚六”的严厉处罚 [1] - 当事人赵某某辩称处罚过重,但监管部门认为其多次利用不同内幕信息交易、交易及避损金额巨大,且存在泄露信息等行为,量罚适当且本案与其他案件不具有可比性 [1][9][10] 内幕信息详情 - 本案涉及两则内幕信息:第一则为永悦科技及永悦智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无人机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 [4] - 第二则为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订的3亿元《销售合同》及其解除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4] 违法行为与交易特征 - 针对第一则内幕信息,赵某某在敏感期内控制使用3个证券账户交易“永悦科技”,亏损101.9万元,并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及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5][8] - 针对第二则内幕信息,赵某某在与知情人通话联络后,于敏感期内控制2个账户集中、放量卖出683.23万股“永悦科技”,成交金额5518.35万元,实现避损1124.5万元 [7][9] - 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表现为卖出时点与联络时点高度吻合,以及单日内卖出持股80%以上的强烈卖出意愿 [7][9] 处罚依据与金额 - 赵某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违法情形 [8] - 最终处罚包括:对泄露信息并建议买卖行为罚款250万元,对第一则信息的内幕交易行为罚款400万元;对第二则信息的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24.5万元并罚款6746.95万元 [11]